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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头条 > 忍无可忍!17岁少女视频拍下42岁吉他老师猥亵一幕!偷吻揉胸简直让人气愤!
时间:2019-05-14     来源:网络资源     标签:

原标题:忍无可忍!

17岁少女视频拍下42岁吉他老师猥亵一幕!

偷吻揉胸,简直让人气愤!

据该名受害女网友称:她所报的吉他课程是一对一教学的,在第一次受到老师骚扰之后,她多次提出语言反抗,打算放弃学习,但由于老师前来解释,她再次前往上课,可没想到该老师非但没有停止过分行为,反而是得寸进尺。

考虑过后,该名受害女网友决定要求老师退回学费,老师拒绝并提出会安排多人一起上课,解决该女生的困扰,女生见协商未果,决定通过偷拍视频收集证据,另寻解决途径。

见该名受害女网友态度坚决,吉他老师声称自己是因为喜欢该名女生,才有此行为,希望得到该女生的谅解。

据统计,2016年全国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(14岁以下)案件为433起,然而,曝光数据远远赶不上性侵事件实际发生的次数。

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,2013—2016年的4年间,光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就达到10782起。

换算下来,平均每天审理结的案件超过7件;也就是说,至少每天有超过7名儿童被伤害。

这只是进入司法系统审理的案件量,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性侵儿童案件大量存在,因受害人没有报案而隐蔽着。

犯罪心理学专家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,性侵害案件,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,其“隐案比例”在1:7——有7起案件,才有1起进入司法。

最高法工作人员分析了近年多发的儿童遭性侵案件,他们发现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:刑法第237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规定,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,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。

也就是说,如果青少年在未成年时期遭遇了性侵害,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,追究侵害方的责任,年满18周岁后仍可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。

虽然有法律规定,可是猥亵儿童案件近年来在我国仍多发。

猥亵儿童的毒瘤,如何才能祛除?我们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孩子免受侵害呢?近期发生的两起猥亵儿童案,一起发生在候车大厅,另一起发生在医院大厅,都是公共场合。

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猥亵儿童,得以让两起案件曝光,也让受害人得到了警方的注视和保护。

从这个角度而言,受害人是幸运的。

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,这样的侵害行为发生在人来人往的公共空间,说明肇事者或者不认为这是侵害,或者肆无忌惮。

无论是“不懂法”还是“不守法”,无论是“胆大包天”还是“无知者无畏”,至少说明猥亵儿童的现象很猖獗,都是法律和道德所不能容忍的。

人们担心公共场合发生的猥亵儿童事件只是冰山一角,还有更多的侵害在私密空间发生。

家长的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文化思维,对熟人“过分亲昵”的忽视,都可能把孩子推向黑暗的深渊。

南京猥亵女童案现场的两人为受害女童的养父母。

这一消息让舆论震惊,也让人们深感惊诧。

面对女童被侵害的现象,养父母竟然视若无物,让人深感不解。

收养儿童在我国有一整套程序,既要审核收养者的经济条件,又要查实他们有无犯罪记录。

一段时间以来,“提高收养门槛”的呼声不断。

但面对着收养家庭短缺的现实,短时期内提升收养门槛并不现实。

尽管南京猥亵女童案涉案养父母的收养过程有待查实,事件本身已经提示我们有必要思考收养的法律门槛。

至少,应当确保每一个收养家庭既知法,又守法。

否则,儿童被收养后貌似有一个完整的家庭,或许迎来的是一段不堪忍受的梦魇。

接连发生的多起猥亵儿童案件提示我们,警惕熟人作案理应成为重点。

面对熟人作案的现实,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提高意识,在时刻保持警惕的同时,给孩子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。

比如,不要随意让幼小的孩子和亲戚、朋友、老师等熟人在行为上过于亲热,告诉孩子隐私部位只有在洗澡、换衣服、看病时才能由妈妈爸爸或者医生看,其他人、任何时间、任何地点都不可以等等。

另一方面,家长、学校、社会也要加强性教育的力度,让孩子们明白怎样的行为涉嫌性侵,在遭受性侵时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
有的孩子遭遇性侵,不敢告诉家长,所以家长从小就要告诉孩子,无论发生什么事情,都要告诉爸爸妈妈。

一旦发生性侵,应及时安排孩子做检查,报警求助,安抚孩子的情绪,带孩子做心理指导等等。

当然,法律永远是最有力的武器。

现在我国的法律,一般情况下,对猥亵儿童的量刑最多5年,除非在公共场合或聚众才是5年以上。

是否可以考虑将一般量刑适度提高基本刑期到10年以下呢?再比如,是否可以借鉴下美国的“梅根法”呢?“梅根法”要求美国所有州刑满释放的性罪犯都必须到所住各州执法机关登记,执法机关会将性罪犯的资料公之于众。

这样,公众可以进入美国司法部网站查询,看看自己居住的区域内有哪些性侵案底的危险分子,包括他们的姓名、照片、住址和所犯罪行等详细的资料,有孩子的家庭以此提高警惕,避免让孩子与这些人产生正面接触。

儿童遭性侵后,不仅身体,还有心灵更会遭受痛苦。

这些儿童可能会面临长期标签化、污名化、冷漠、误解……最终无处容身,只能逃离社会。

这样的悲剧背后,是儿童防性侵教育的“留白”、家庭学校监管的“失守”、法律体系的盲点以及心理救助机制的缺位。

如果具备完善的“安全网”,这些悲剧可能就会减少。

总之,保护孩子,家长、政府、社会组织,都有不可规避的责任。

保护好孩子的权益,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未来。

新闻来源:西湖之声综合厦门头条、央视新闻cctvnewscenter、@厦门警方在线、微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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